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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3节 小米,我回来了

作者:可是你不快乐_我也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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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粟米,衣着朴素,站在了机场的出站口,等待着甘尚瑜的出现。

    她这样的打扮,当然是为了满足我那变态的心眼。爱一个人爱到疯狂的地步是什么样的?别人多看她一眼,我都觉得是在跟我抢她。

    而今天,确实有个人是想跟我来抢粟米的。尽管他没有明,可是旁敲侧击的也表现出了自己此番的来意。粟米不傻。我也不傻,我们都能感受到。

    因为如此,粟米就更不能打扮的性感,好像在给对方刻意展示什么一样。这是粟米对和我之间的感情的忠诚的表现,同样也是初步表达了自己的一个态度。

    有些人来衡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好不好,是看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远与近,陌生人之间,会下意识的保持至少零五米以上的距离。也就是人们常的安全距离;而我则认为,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远近,不光是距离的远近,还有就是对方的穿衣方式。

    性感的衣服当然留给自己的男朋友看,难道要跟别的男人出去的时候穿吗?

    于是就有了粟米今天这保守的穿衣方式,我承认我自私,但是我也感谢,她们包容了我的自私。

    毫无疑问,粟米此刻的心情是复杂的。因为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前男友现在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位置。

    甘尚瑜去美国,已经整整八年了吧?失恋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安慰你,忘记前任最好的两种方式,就是时间和下一任。

    可见,这句话对于粟米来并不怎么受用。因为八年,整整八年啊,华夏的足球都快重返世界杯了,粟米还是没能忘掉甘尚瑜,一直到我的出现,粟米才终于转移了注意力。

    但初恋对于女人的特殊意义,甚至乎不亚于初夜,尤其在现在这个换对象比换内裤还勤快的时代,所谓贞操,似乎已经越来越不重要。

    可是初恋不同,任何时候,女人都难以忘却自己的初恋。尤其伤的越深,记忆也就越深。深到,你会去怀念跟他在一起的感觉,甚至你还记得你把第一次★↖★↖★↖★↖,m.︾.给他的时候的感受。而当你和现任啪啪啪的时候,竟然会在某几个闪回的画面发现,眼前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初恋。

    所以眼下的情况,是值得我庆幸的。毕竟粟米跟甘尚瑜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关系,连拥抱都几乎很少。

    不过无法否认的是,甘尚瑜曾经是粟米身上的血肉。而这块血肉当时离开了粟米,粟米的身上也结了血痂。然后留下伤疤。那么如今,这块血肉想重新回到粟米的身上,粟米的身上还有他的位置吗?

    别我不知道,连粟米自己都不知道。

    粟米听到了机场广播的声音。飞机,终于抵达了d市。

    粟米的手不禁放在了胸口,这是女人一种下意识的保护动作。那么粟米此刻为什么要保护自己?她怕的又是什么?该不会是怕自己认不出甘尚瑜吧?

    七、八年的时间,一切早已经物是人非了。就包括粟米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更何况那个去了花花世界的甘尚瑜呢?

    此刻,粟米的脸上也终于没有了之前的淡定,她开始皱着眉头,眼神在人群中不断的跳跃,生怕错过了甘尚瑜。那感觉,不像是两个人“才”分开了七、八年,而是分开了一个世纪。

    在这为期七八年的一个世纪里,粟米的生活中也发生了太多的更迭。她绝望过,憧憬过,哭过笑话,这些都成了粟米人生中浓墨重彩的经历。所以造就了这些经历的甘尚瑜,粟米又怎么会轻易将他搬出去?

    假如甘尚瑜当初没有钻牛角尖。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可是生活,本就是一个不可逆的化学反应。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即便你再怎么舍不得,也只能随波逐流。

    她,终于看到了他。

    那一瞬间,粟米的右手情不自禁的动了一下。她本想举起,然后招呼甘尚瑜一声。可是她的胳膊动了一下以后就汀了,并没有招呼甘尚瑜。

    他,也看见了她。就算不用招呼,粟米依旧像漆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么耀眼。光是那种气场,就错不了。就算八年的物是人非,甘尚瑜还是忘不了粟米的音容笑貌。

    再了,粟米在华夏红透了半边天,想找粟米的资料,真是太轻而易举了。

    甘尚瑜由远至近的朝粟米走了过来,可是步子。却显得很沉重。他不是刻意放缓脚步,而是这短短的距离中,让甘尚瑜回想起了太多的往事。这些沉重的往事压着他,于是步子也就跟着一起沉重了。

    记忆。在两个人的脑海中肆虐。粟米跟他之间,没有发生过和我之间一样的刻骨铭心的事情,但是甘尚瑜却陪伴在她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里。

    眨眼的功夫,甘尚瑜就走到了粟米的面前。这个人较几年前相比。样貌没什么变化。但是身体变得强壮了,身上的气质也改变了不少。

    这并不难理解,以前甘尚瑜一天都吃不上一口肉,如今肯定是吃到不想再吃肉;以前甘尚瑜相信知识改变命运。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干,而如今肯定是赚到了钱了,又开始锻炼自己的身体了。至于气质,那自然是兜里钱的厚度和社会地位决定的。

    如今,他已经是美国寰宇地理的华夏大区总监,每年的工资都得达到七位数。这是多少人穷其一生都难以奋斗出的成果?所以“书中自有黄金屋”,还是比loser们口中的“读书无用论”更让人受用的。

    甘尚瑜高高瘦瘦的,身高差不多一米八。长相吧。中规中矩,虽然不算帅,但是看上去让人感觉亲近温和。一副无框眼镜架在鼻梁上,给这张有些长条的脸增加了些许的书生气质。也是,这本来就是个书生。

    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的站着,甘尚瑜突然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了个东西。是戒指吗?不,没有那么快,他掏出了纸巾。因为粟米还没哭≡己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而女人这种神奇的动物,看见自己喜欢的人哭,她们也会忍不住跟着一起哭。

    甘尚瑜抹了一把自己的眼泪,然后抬手想帮粟米擦眼泪。可是粟米并没有领情。只是接过了纸巾,自己给自己擦眼泪。

    甘尚瑜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子了,他知道粟米这样的动作,其实是一种不想和自己有过多接触的自我保护。

    他有些尴尬。赶紧开口道:“米,我回来了。”

    粟米擦干了眼泪,然后笑着开口道:“嗯。长途跋涉的,也累了吧?要不请你吃顿饭?”

    “好∵。吃麻辣烫去。”甘尚瑜刻意提出,一定要吃麻辣烫。

    麻辣烫对于两个人,是有着特殊的意义的。就像我以前经常领杨念情去的那家饭店一样,我在后来追求辛馨的时候,也会领辛馨去那家饭店吃饭。

    对于年入百万的甘尚瑜来,请粟米吃什么大餐他都请的起,为什么一定要吃麻辣烫?因为此刻,麻辣烫已经不单纯的是麻辣烫了。学习和麻辣烫。几乎穿插着两个人过去的全部。甘尚瑜要跟粟米吃的不是麻辣烫,而是回忆。所以客观来,甘尚瑜在对付女孩上,比以前聪明多了。

    两个人来到了饭店,面对面,记忆,早已经波涛汹涌的翻滚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