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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认识吃货

作者:引力道士牛顿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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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沈风真的看到佩姬的时候,心里暗自骂了一声,世界真他妈的小啊。

    佩姬走进会议室,第一眼就看到了上次被自己撞晕在后备箱里的中国少年,直接脱口而出,“克里斯?”

    “哦?克里斯你居然认识整个fbi最美丽的克莱小姐?”弗里曼来了兴致,而旁边的保罗克莱则反应过来,这个恐怕就是女儿抓路德帮重要人物时救出的那个叫克里斯的中国少年,只是,他怎么在弗里曼的助选团队里面?

    五个幕僚眼睛也纷纷亮了起来,没想到这个毫无背景资历的中国小子,也认识大名鼎鼎的警笛女侠佩姬?

    说起来,在特区的政治人群中,都流传着一个不能惹名单,也就是遇到这名单上的人,最好绕着走,如果惹上了,会引起无数的麻烦,这个名单没有那些耳熟能详的政治家们,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不能惹。

    这名单上,都是一些职位没有那么高,不是核心最顶级圈子里的人,比如第一位就是这位警笛女侠佩姬克莱,她虽然不是核心政治圈的人,但她爷爷和父亲都是,爷爷父亲两代参议员,实力超群,盟友无数,一批批幕僚在特区的各个部门工作,在特区屹立多年不倒,大哥当过市长,人们猜测下一步要么州长要么接班父亲成为参议员,背景无人能撼动,而且她自己还是fbi探员!要是惹了她,直接给你关二十四小时,你出来以后还欲哭无泪没处说理。

    当然,最著名的就是,佩姬算是在特区中唯一一个敢在自己私家车上装警笛的人了,特区是美国政治中心,要放在古代,那也是天子脚下,管理规范都相对严格,可佩姬却不管,每次特区堵车,让她下班十分不爽,于是就在私家车上安装了警灯,每天晚上下班,直接打开警灯警笛,让拥堵的车流给她让开一条道路,所以被人戏称为“siren-women警笛女侠”。

    虽然她确实能力出众,也立过大功,但是fbi谁能喜欢这种飞扬跋扈的女人?

    有一个最著名的段子,总统有一次在交通高峰期从白宫乘坐海军陆战队一号直升机飞往安德鲁斯空军基地,在空中不多时就发现地上不远处一辆跑车闪着警灯,一直在距离直升机不远处的公路上飞驰,旁边的车让出一条道路,离直升机越来越近。

    整个特勤局以为下面的车在跟踪总统,如临大敌,吓得直接把直升机开回了南草坪,结果把车拦下来,发现是佩姬克莱着急回家看电视剧,于是报告给总统,总统都无奈地笑笑,示意他们把佩姬放了。

    整个华府的政治从业人员中,佩姬克莱的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经常听说,哪个倒霉蛋惹到了她,直接被关了一天,或者哪个不长眼的在她前面开车慢了,被她拦下或者别住,教做人,就连国务卿都被拦住过,此等在特勤局上挂了号的猛女,就是这个不能惹榜单的第一位,两三年了,榜单每次更新,下面名字的排位变来变去,可第一名,却一直属于佩姬克莱。

    而且有参议员父亲的力挺,这才二十四岁的她,就已经进入fbi总部荣升一方主管,很多人都在议论,将来要是佩姬掌管fbi,那就是大美利坚国要完的节奏啊。

    任性,冲动,疯狂,背景强大,能力出众,这就佩姬克莱,一个总统都无可奈何的女人。

    “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再次遇见你,佩姬探员。”沈风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对弗里曼说,“说起来,佩姬探员是我的救命恩人,之前我被绑架了一次,是佩姬探员把我救了出来。”

    “是啊,当初救你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只是一个普通留学生,我也没想到居然能够在弗里曼的会议室中见到你。”佩姬嘴角似笑非笑,可眼睛里却喷着火,仿佛愤怒被沈风欺骗。

    “好了好了,你们把我们的参议员先生忽略了,”弗里曼看到情况不对,小魔女佩姬要发作,赶忙打岔把参议员保罗克莱和几位幕僚相互介绍。

    介绍完毕众人落座,弗里曼就继续了刚才的话题,介绍了一下沈风的详细资料,对几个幕僚说,“有没有一个包装克里斯的大概想法?”

    佩姬坐在沈风身边,捅了一下沈风,“小子,没想到你居然搞定了肯德尔珍娜,话说k&k的衣服真不错,我没时间去排队,你能不能帮我弄到几件。。。”

    沈风只得无奈地点头。

    几个幕僚对视了一眼,斯通斟酌地说道,“可能还要再商量一下,鉴于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这件事情可能要放一放,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好吧,”弗里曼遗憾地对沈风说,“本想让你进入我的团队,给你增加耀眼的资历,看来还要等等,没事,我相信一个月以后,肯定找到方法的。”

    “谢谢你,弗里曼,我真的受宠若惊。”沈风说道。

    弗里曼则一耸肩,“谁让我爸爸要我照顾你呢?”

    沈风起身告辞,佩姬左看看右看看,弗里曼和父亲商量竞选的事宜,幕僚们在商量怎么包装沈风,没有自己什么事情,眼珠一转,也走了出去。

    沈风到了楼下,刚刚叫车来接他,后面佩姬的声音传来,“需要我送你一程么?”

    沈风回头,发现佩姬走了过来,边走边说道,“如果需要,我可以送你去灰狗巴士站。”

    “这次就算了吧。”沈风讪讪地说。

    “所以,sf投资的主人,mr.fengshen,我是应该这样称呼你么?”佩姬一开口,沈风就色变了。

    “你怎么知道的?”沈风不禁问道。

    “弗里曼亲自站台的sf投资买下了我二哥的球队,所以我就调查了一下,发现这个公司的主人是一个叫fengshen的中国人,注册的驾照和你的一模一样,幸亏你被绑架的时候我把你的驾照留了档,我就知道一定会用上的。”佩姬笑着说,“你和弗里曼是什么关系?他居然如此帮助你,还想拉你进入助选团队帮你镀金?看上去你不像他的私生子啊。。。”

    “你怎么调查到我注册了公司?”沈风打断佩姬急促地问。

    “我本来还想查你银行账户来着,可惜没有搜查令,”佩姬遗憾地说,而沈风则暗道庆幸,“至于为什么能查到你公司的注册信息,你忘了么,我也是,”佩姬一指对面的联邦调查局总部大楼,“联邦政府的人。”

    下一秒,佩姬画风突变,大骂起来,“你们这帮狗娘养的--”

    沈风顺着佩姬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fbi大楼二楼的透明玻璃窗旁,站满了人,对着佩姬指指点点,当看到佩姬发现他们时,马上作鸟兽散。

    fbi大楼,一分钟前,二楼大厅里一片忙碌的景象,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楼下有个男的正在和佩姬克莱说话!”

    大家轰地一下全部都挤到玻璃窗边,还讨论着,“这次警笛女侠会怎么收拾跟她搭讪的男人?是直接送到审讯室?还是关到拘留所?”

    “我觉得可能是打断胳膊送去医院。”

    “这个靠谱,哇,居然是个中国男孩,可怜的中国少年?”

    “糟糕,她发现我们了,赶紧走。”“走,走。”

    佩姬在楼下看着众人散去,气得火冒三丈。

    “你在fbi好像很受欢迎么?”沈风抓住机会讽刺道。

    “哼,如果你的父亲和爷爷都是参议员,你也会‘很受欢迎的’的。”佩姬说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算了吧,”沈风指了指正慢慢停在面前的林肯轿车,“我的车来了。”

    “我还是想提醒你一下,”佩姬看着沈风上车,忍不住说道,“路德帮不会善罢甘休的。”

    “谢谢你的提醒,佩姬探员。”关上车门,车窗缓缓落下,沈风从车里对佩姬说,“下次再见。”

    说完佩姬目送轿车启动,远去,回过神来,走向对面的fbi大楼,自言自语道,“刚才围观我的好像还有我的几名下属?皮痒痒了。。。”

    沈风坐着轿车到了机场,直接飞回了纽约。明天就是周一了,在伦敦的时候雷克斯提醒自己,下周就要正式开学了,自己还没有报道呢,最近一段时间又是hainan又是伦敦的,差点忘了自己还是纽约大学的学生。

    回到纽约,先去新家查看了一下进度,艾米莉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大概还有一周就可以装修好了。终于要住进新家啦,沈风高兴起来,当即表示,入住的时候会请艾米莉弗朗西斯和布罗迪等人来自己的新家开一个暖房party。

    周一一大早,沈风坐着地铁赶到了位于华盛顿广场公园旁边的纽约大学,相比于一般的校园型大学,纽约大学显然不一样,整个纽约大学的楼都完整的融于曼哈顿之中,和纽约普通的公寓楼和写字楼没有区别,如果不是楼外面挂着纽约大学logo的旗子,站在十字路口,他还真看不出来。

    开学第一天的早晨,学生很多,有参观的,有上课的,沈风老老实实地办了手续,交了学费,去系主任办公室谈了一下转学的事情,他发现这学期给他安排的课程很少,不过今天就有一门课,而且自己现在已经迟到了。

    悄悄地走进教室,坐在后排,上面的教授吐沫横飞,沈风压根没听教授在讲什么,直接打量全班同学,教室不大,里面人也不多,大概三十多人,只有几个黄种人和黑人,其他都是白人,看来这斯特恩商学院对中国人来说真的不好进啊,沈风暗暗地想。

    旁边传来一个压低的声音,“喂,哥们!”

    咦,是普通话,带着东北口音,沈风转头看过去,发现比自己还偏僻的角落坐着一个上身毛衣下身短裤的胖子,椭圆形的脸上,小眼睛闪着光芒,头发全部向上竖起,整齐地在头顶形成一个圆柱体,这不是nba的球员喜欢弄的发型么,沈风愕然,第一次见到中国人这么弄。

    “我叫王顺天,你叫什么?”胖子发现沈风的目光看向他,连忙问道。

    “我叫沈风。”沈风小声说。

    “你哪人?”

    “沈阳的,你呢?”

    “这么巧,我jilin的。这门课靠你了啊。”

    我去,大哥,我们俩刚认识好么,你这样真的好么?沈风哭笑不得地看着王顺天,“我这学期转学刚转来,这门课讲什么的我还不知道呢。”

    “哎呀,那可咋办?”王顺天自言自语,“看来还得问问前面几个中国人。。。”

    一节课下来,沈风已经对王顺天有了初步了解,这家伙就是个混子,不知怎么地混进了斯特恩商学院,又奇迹般地第一个学期全部混到了,成功躲过留校察看,这学期他打算早早地抱好大腿,系主任已经警告他了,如果这学期不进步,就把他踢出去。

    自从王顺天知道沈风是刚刚转来纽约,才住了不满一个月的时候,就十分热情地给沈风介绍各种好吃的。

    “像我们这种,可以中午到唐人街吃套餐,最便宜的六点九九,一饭一素菜一荤菜,实惠又好吃,要么唐人街有一家点的烧鸭也很不错,才八块钱,可以双拼配饭,还有几颗绿色蔬菜,我最喜欢吃叉烧和烧肉拼一下,烧肉那层脆皮的口感,啧啧,绝了。”说起吃的,王顺天就根本停不下来。

    是不是每个胖子都是提到吃的就可以说上三天三夜呢,沈风一整节课就听着王顺天的唐人街吃饭经验。

    中午一下课,王顺天就热情地拉住沈风,“走,我知道你是新来的,我带你去唐人街吃。”

    果然跟着胖子总会找到美食,在王顺天的带领下,沈风在mottst的一家小店里吃了一顿名不虚传的烧腊,两人吃完慢慢散步,走到水星家纺门口,王顺天一指前面,又开始了吃货经验谈,“那边有一家豆腐花不错,那边还有一家叫什么良品,唔,就是日本字我看不懂,是一家零食店。。。恩,那边还有一家按摩院,里面都是三十岁以下的。。。”

    泥垢了胖子!沈风在心中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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