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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背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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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中午,那名男店员请假没来,我正在佛牌店和美瑛吃午饭,随口问起她家晚上是谁做饭。美瑛说:我老公现在很忙,一个月要出差十几天,经常是我自己独自吃晚饭的。

    我笑着说:怎么不早说。晚上我可以约你了吧?美瑛笑着说随时都可以,只要你别打歪主意。我提起那个男店员似乎对她有意思,美瑛脸红了,说他确实喜欢自己。有一次在杂物间收拾东西,他还摸了她的屁股,美瑛不好意思声张。

    听到这个事,我忽然觉得很生气。男人嫉妒心也是天生的,虽然我和美瑛并没发生过什么,她也不是我什么人,但不知为何,听说那男店主居然摸美瑛,这火就起来了。连我都没摸过,你凭什么?

    可能是看到我脸色不太好看,美瑛连忙说她不讨厌那个男店员,以后也不会再让他这样,我点了点头。美瑛笑着问我,哪天请她吃晚饭,我心情还很激动。

    说实话,美瑛虽然只是店员。但也是个年轻貌美的少妇,她对我这么好,肯定不是因为我长得帅,而是我的身份。我是陈大师的朋友,又是什么狗屁泰国佛牌高级顾问,在美瑛看来。我是那种既有能力又有些神秘的高人,所以对我也另眼相看。要是放在前几年,我这种屌丝。美瑛根本不可能看得上——我真心觉得,人还是要往高处走,这样才会让人高看你一眼。

    吃完饭,美瑛正把剩的盒饭等杂物去外面扔掉,有个年轻男人走到佛牌店门口,缩头缩脑地看着店门两侧玻璃上用金粉写的广告语,似乎想进来又拿不定主意。我坐在沙发上,透过玻璃看到这个人穿得很旧,看气质和神态也就是个普通打工仔,比以前那个香港卖比萨饼的鹏仔还呆。

    美瑛刚要回店,看到那年轻男人站在门口,就微笑着过去问,我心想她还是比我敬业,换成是我,别说过去问,我连看都不会多看他一眼。因为他明显不是要请佛牌的人。这年轻男人看了看美瑛,又抬头看看佛牌店的招牌,慢慢后退着离开。

    本来对这人没在意,可几天后他又来了——

    那时候我正无聊地站在店门口朝外看风景,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这年轻男人走过来,在店门口站住,出神地看着玻璃上写的金粉字。那是几句宣传语,是当初蒋姐装修佛牌店时就弄好的,无非是一些泰国佛牌,原庙恭请,强效成愿,驱邪辟凶之类的话。

    该年轻男人穿的衣服还是前几天那一身,旧的长袖衫,旧裤子,皮鞋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我心想这人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难道真想请佛牌?但我对这类穷人顾客实在打不起精神,因为以前总是会遇到有困难的穷人想从佛牌身上寻求帮忙,要是有什么意外难处的话,我还得心软去解决,经常赚不到钱。

    这人前两天好像来过,是要请佛牌吗?我去问问。美瑛来到我身边问。我把她拦住,自己推门出去,走向那年轻男人。奇怪的是,这男人似乎很慌乱,连连后退几步转身跑开了。记役刚技。

    我气得又折回店,对美瑛说这是个精神病,以后再看到他来门口发呆,千万别去理会。

    过了两天,这年轻男人第三次来到佛牌店,站在店门正中央看着。我生怕他干扰了生意,你说这时候要是有谁想进店看看,还敢吗?以为店门口站着个傻子呢。于是我出去来到他面前,年轻男人这次没有躲开,我问:你有事吗?原以为他会说一些什么疯话,可他伸手指了指玻璃上写的金粉字,连连点头,费力地说:有有。他说话很含糊,我勉强能听清这个字。

    再问他有什么事,年轻男人又开始摇头,指着自己的嘴,再摆手。我明白了,原来他是个哑人,不会说话,只能发出最简单的几个字,还很吃力。

    这怎么沟通?我只好转身往回走,没想到年轻男人跟我进了店。我只好让他坐下,问他是否能听到我说话,他连连点头,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我,我打开看,上面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每页都是,但用的全是粤语中的俚语,什么系、唔、咁、冇这些字让我完全看不懂。

    把本子递给美瑛,她从头翻译给我听:我叫阿福,我舌头有问题不能说,但可以听到。我撞鬼了,想找人帮忙。

    你怎么知道自己撞鬼了?我忍不住插嘴问。这个阿福明显能听懂普通话,就笨手笨脚地指着本子,意思是后面还有。我心想做为北方人可真吃亏,普通话全国几乎都听得懂,可北方人去南方那就是聋子。

    美瑛也看了我一眼:听我念完嘛!她继续往下翻译,当她说到我是做背尸工的时,脸色都变了,害怕地看着阿福。阿福似乎也知趣,表情很尴尬。别说美瑛,连我都觉得别扭,谁能想到这个阿福居然是背尸工。

    阿福把本子每页都写得满满当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日记,却居然是专门写给我们看的。通过美瑛的翻译,得知这个阿福住在深水埗,父母都是聋哑人,父亲还有肺病,经常咯血。到他这辈总算有了些进步,只哑不聋。阿福不甘心靠领父母的救济金过日子,经常出去找工作,但因为他哑巴,而且人又比较木,经常把最简单最没技术含量的工作也弄砸。

    某天他去一座大厦的皮包公司应聘贴广告员,正巧公司老板的老母亲刚病死,正在发愁。香港人和广东人一样都很迷信,近几年可能是受日本文化的传染,又多了一个风俗。高层建筑有人去世不能乘电梯,那样的话就没人愿意坐这部电梯了。必须由人背着走楼梯,不管多高都是,而且半路不能歇,在哪层歇了,这一层的居民都晦气。皮包公司老板正准备在大厦走廊的墙壁上寻找背尸工的联系方式,看到来应聘的阿福虽然是哑巴,但身体强壮,就问他愿不愿意把老太太背下十几层,半路不能停,给三千港币。

    可能是看到人比较多,也可能是太穷,阿福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他背着老太太的尸体从楼梯一口气下到楼外,老太太的家属在后面跟着。又是大白天,所以阿福没怎么害怕。这老太太长年卧床,已经瘦成一把骨头,背起来也不沉,两千块赚得很轻松。晚上回到家把钱交给父母,他们虽然不太希望儿子做这种事,但看到钱毕竟很高兴。阿福到晚上临睡觉的时候才知道害怕,打水洗了两次澡,还失眠,但几天之后就好转了。

    从那以后,阿福发现做这行不错,就说服父母出钱在报纸上登了广告,注明哑人专业背尸,每层楼XXX元,来电请直接留地址电话,全天24小时上门的内容,同时也在当地警署登了记,还印了不少小广告,到香港大大小小的大厦发给物业处和保安,找阿福背尸的话有红包给他们,算是回扣。

    从这以后,阿福每个月都能接到至少六七个背尸活,月薪能达到近两万港币,是06年香港的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但这活不是人人都能干的,香港多数居民都住公屋,互相极少沟通,很多人死在屋里腐烂之后才被邻居知道而报警,警察打电话给阿福来背尸。这类尸体很脆弱,背的时候要托住下面,不然会散架,要是把尸体胳膊腿拉脱,警察会怪罪,这钱也就赚不到了。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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