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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黑色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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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抬脚就是踹了过来,正中老子下怀,那痛的着实痛彻心扉。

    “你……你干嘛啊!”我咬牙切齿的问道。

    老人家耍了个漂亮的烟杆,吧唧抽了口烟:“也不知道你小子啥狗屎运,这都能被你赶上,多少人想遇到都不得终,偏偏你随意出门就能碰上,该说你什么好点!”

    卧槽!这他妈的跟踹我有什么关系。

    足足过了十分钟,我的疼痛才缓解下来。

    扶着墙缓缓站起身子,老子现在一肚子火,若非对方是位老者,我绝对会一脚踹过去,骑在他身上用力暴揍。

    “走,吃饭去……饭桌上说。”老人家提着烟杆这样对我说道。

    前后对比之下,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他孙儿,被他打完还得低眉顺耳。

    忍着怒火,我与他离开了偏方,来到饭桌上。

    老妪看见我还没离开,当即眉头扬起,不满的念叨了句:“怎么还不走!老东西你留他下来做什么!”

    “他得到了子珠,我需要他。”老人家神色淡然回答。

    “什么?他,他,他得到了子珠?你说他得到了子珠?”老妪一脸的不可置信之色,双手停止了盛饭的动作,一惊一乍的看着我。

    搞得老子像国宝一样,妈的!

    “少年郎,先坐下吃饭,一会儿老头子我会一一解释清楚。”老人家点点头,端起饭碗自顾自吃了起来。

    我皱着眉头,到底搞什么鬼东西,真他娘的操蛋!

    ……

    饭过三巡,肚子也有了七分饱,饭菜很富裕,有菜有海鲜,还有可口的萝卜汤。

    萝卜是腌制过的,很咸,非常之咸。

    与腌萝卜放在一起煮熟的,则是猪肉,猪肉特地剁碎,揉成肉丸子,与切碎的腌萝卜放在一起煮沸,几乎用不着放盐,只需要将它煮沸即可食用。

    这样的做法,在闽南地区很常见,我姨婆我妈妈都知道我喜欢喝这种汤,三不五时会煮一次。(天天吃,也会腻味啊!迷离吐槽时间)

    “噹!”

    碗筷落桌,老人家放下了碗筷,抹去了嘴角的油渍,清了清喉咙,道:“少年郎,老头子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您有何需要帮忙的,直说吧。”我‘满不在乎’!

    “好啊,少年郎真有英雄气概。”

    英雄你妹夫,那一脚我还没找你算账,这顿饭只能算是抵消了点。

    ……

    老爷爷在自家婆娘不满的眼神中,点燃了烟杆,幽幽叹了声,一下子给老子感觉像是又衰老了几十岁一般,即将入土的赶脚。

    “几十年前,我与我老伴唯一的儿子失踪了,就因为我带了陌生人来了家里,那是位乞丐,当时人们生活质量普遍很差,每家每户能够一顿三餐吃饱便称得上‘富裕家庭’!”

    “只是!当时的乞丐,在我进屋拿了几个馒头准备给他时,转头消失了,随后屋子内传来我老伴的喊叫声……孩子不见了,我老伴告诉我,他亲眼见到一身破烂衣服的乞丐抱着我们唯一的儿子离开了。”

    老爷爷讲到这里,抹了把老泪,让我颇感心酸不已,至于老妪好像是回忆起了以前,伤感的哽咽了几声,竟然没有骂人。

    “从那以后,长达几十年内,我一直在寻找我儿子,天正!可惜啊,一直未曾有消息。”老人家喝了口汤,叹气道。

    我蹙着眉头,几十年前?孩子被乞丐抱走?唯一的儿子?

    这三个问题困扰着我,这都几十年了,为何一定要坚持找回儿子?即便届时真找回了,还认识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还在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出声问道:“那当时您没有追出去嘛?”

    感觉我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自己的儿子丢了怎么可能会不追出去,一定是发生了何事。

    “找不到,追出去,人已经没了,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找不到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件事。”老人家一脸唏嘘之色。

    哦?明白了一件事情?(迷离也很好奇,究竟是何事。)

    “灵屋的看管者出现了,要寻找下一代看管者,而且必须是婴儿,天正当时刚出世不足三个月,正符合这项要求。”

    妈的!怎么越说越玄了,还灵屋?看管者?难道说那天晚上遇到的青年人便是他们的儿子?卧槽,看他们唏嘘的模样至少得有三十年以上吧?!!

    那位青年才几岁?至多二十岁上下……我猛然惊醒,那位青年的模样与眼前的老者有着五分相似,难怪老子觉得脸熟,原来如此!原来啊!

    可我没印象什么时候见过这位老人的,难道是以前来过这里,见过他,脑子里有他的印象,却始终不记得此人,这算什么?暂时性脑子短路?

    “老爷爷,您说您儿子被捉去当看管者,是不是在灵屋内呆着,会有某种好处,比如减缓苍老?”我问出了这个问题后,老人家一把抓住我的手肘!

    “你真在里面见过他?你真见过天正?他真在的里面嘛!”

    “跟你面相有五分相似,尤其是眼神,与您一般无二,应该是您儿子吧!”

    “什么?!”老妪猛地站起身来,随后捂着脸突然痛声大哭,边哭边哽咽的道:“老东西,我们,我们……我们的天正还活着,真的还活着。”

    老爷爷点了点头,道:“那老家伙我能够求你一件事嘛!”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五年内我必须进一趟灵屋,去朝拜所谓的母珠的话,那我只能够硬着头皮进去一趟了。

    “如果五年内当真必须去一趟,那我会去的。”我这样说,相当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少年郎,我知道你多少还是会有些担心,那摊开手掌,在你掌心是不是有几条黑线延伸而出,它会顺着你手掌的纹络延伸,每年不定长短延伸,持续不断,顺着你的手掌直至延伸到心脏……届时也就是你死亡之际。”老人家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确实心底有点不信这套,但现在我不得不信了。

    “只有我该去,还是我那位发小也必须一起去?”我紧张的问道,我最担心的还是小凡,如果她也跟着去,万一在底下发生些什么咋办?

    “如果他(她)也有黑色纹络,也必须去,必须去朝拜,才能救治!”老人家很笃定的说道。

    可是我有一事还不太明白,到底朝拜什么!朝拜一颗夜明珠?你.他妈绝对再跟老子开玩笑,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去朝拜一颗三无死物?

    没思想,不会讲话,不会活动的死物,要我去朝拜它?

    “最后一个问题,为何要去朝拜母珠?这点您清楚嘛!”我开口问道。

    老人家摇摇头,他所知也有限,可是有一点他很笃定,或许并不是去朝拜母珠,而是持有母珠之人,至于为何要去朝拜此人,只怕跟那些消失的人一般,并非朝拜如此简单。

    这么说的话,那些盗墓贼,本身是去盗墓,可是得到了子珠,想要的同时也不得不下墓,结果均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也就是我一旦下墓,有很大几率会死在下面!

    底下可能有僵尸,可能有恶鬼,可能有一切未知的恐怖生物……一定很恐怖。

    告别了老人家,我在回去警局的路上,不时注视着掌心的黑色纹络,这就是催命符啊!五年啊,五年内必须下去一趟,真他娘的衰!!!

    希望小凡没有得这种怪病才好!

    我看着西落的残阳,这一刻潮红的晚霞洒落全身,我摊开双臂享受着,或许这辈子在五年后便再无任何可能享受日照的温暖了,我……必须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

    PS:写到了现在,三十万字吧!迷离觉得故事要有一个篇章,而非整本书全是搞怪的情节,幽默的情绪会有,惊悚的剧情不容错过,温情更是会时刻存在,这才是这本书最终想要展现的一个点。

    《我的小姑娘》,最终想要的展示的并非惊悚、幽默、搞怪……而是我对于小凡这个人物,因为失去的一种伤感,我很后悔……如果当初我能够在与她最后一次温存时告白,是否一切真的就会不一样了?

    提前说下,结局会有几个,但是都是同一个原因,不同做法而引发的某种结果,至于你们?喜欢哪个呢?